2013-04-10 16:44:01 平顶山人事考试网 //pingdingshan.huatu.com/ 文章来源:平顶山华图
【导读】华图平顶山人事考试网同步平顶山华图发布:2013年平顶山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:债权(2),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!如有疑问请加【交流群汇总】 ,更多资讯请关注平顶山华图微信公众号(pds-huatu) 。
推荐:平顶山政法干警专题 河南政法干警辅导 笔试课程 平顶山公考交流群:71011461
2013年河南全省公职考试信息汇总 订阅手机报:网罗所有招考信息、考试资料
(二)风险转移
合同法第142条确立了风险转移的基本原则:标的物毁损、灭失的风险,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,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,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风险负担,是指非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,标的物发生的毁损灭失的损失承担。
注意:风险转移采取交付主义,不仅适用于动产,而且也适用不动产。
1、交付主义:不同交付方式下的风险负担:
(1)现实交付情形下,若为送货上门,自货交买受人处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;若为上门提货,自货出出卖人处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;若为代办托运,自货交承运人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。
(2)指示交付情形下,自物权凭证交付给买受人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。
(3)简易交付情形下,自合同生效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。
2、例外
(1)第143条,因买受人原因交货迟延的;
(2)第148条,出卖人瑕疵履行的;
(3)第144条,路货买卖;
(4)第145条,交货地点不明确的;
(5)第146条,买受人受领迟延的。
另外,注意两个问题:出卖人未交付物权凭证以外的标的物单证、资料的,不影响风险负担转移(第147条)。买受人承担风险负担的,不影响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(第149条)。
3、不能混淆
(1)在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,可能会出现风险负担人与物的所有权人并不一致的情形,这正体现了交付主义与所有权人主义立法规则的差别。比如,甲卖牛一头给乙,6月1日交货,牛款1800元,约定乙半年内每月付款300元,付清后一笔款项后,牛的所有权归乙。结果7月1日这天牛被雷击而死。此时风险负担归乙,但牛的真正所有权人却是甲。
以上是2013年平顶山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:债权(2)的全部内容,更多关于平顶山华图教育,平顶山政法干警考试,河南政法干警辅导,政法干快讯信息敬请关注平顶山人事考试网频道。
本文标签: (编辑:河南华图教师招聘考试网)华图教育官方微信
华图总部: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联系电话:010-68296100
联系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
华图分校:河南华图郑州黄河路交卫生路向北三叉口东50米路北华图教育培训基地
(红旗路交卫生路东50米路北)
客服热线:0371-87096515